首页|学生发展|职业发展| 就业信息
【招聘】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心理咨询教师招聘条件
发布时间:2016-10-21 作者: 浏览量:【关闭

招聘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研究生皆为心理学专业,;

2、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胜任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个人成长等的心理咨询工作;

3、熟悉学生工作,头脑灵活,有较强的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4、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工作职责:

1、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开展心理素质教育与心理健康知识普及。

2、开展日常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等;

3、负责学生的心理危机的筛查和回访工作,协调各系、辅导员做好心理问题高危学生的干预和追踪、转介工作;

4、负责全院学生的心理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5、负责学生的心理状况调研与分析,制定辅导计划与方案;

6、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负责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师和心理热线员的培养、培训;

人数:1人。


应聘程序

(一)应聘资料投递:请有意者将个人简历(简历中写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论文题目)、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附本科研究生期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及近期的主要教学科研业绩等扫描件发至haibin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字样)。

(二)初选:学院审核材料,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试讲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考核:专职教师考核采用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准备相关专业20分钟左右的试讲内容。

(四)公布结果:试讲面试结束一周内,电话通知结果。

待遇及人事管理说明

1.按学院工资薪酬体系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学院安排住宿;

2.正式聘任后须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书,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归属学院统一管理;

3. 学院按照教师资格及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相应教师资格及职称评定工作。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7-8887106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bjtuhbxy.cn

E-mail:haibinzhaopin@126.com

地 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上一篇:【招聘】2016秋季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博士、中高级人才供需见面会公告(北京站)

下一篇:【招聘】北京正和思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启事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