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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管理】教职工开具政审意见流程 |
发布时间:2023-11-02 作者: 浏览量:【关闭】 |
教职工开具政审意见流程 教职工因申报课题、评奖评优、编写教材等需要出具政审意见的,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政审意见需要学校出具(加盖学校公章) (一)如团队中多人需政审 此情况适用于以团队的名义申报课题、评奖评优、编写教材,团队内有多人需要出具学校政审意见的。如个人或团队中只有一人需要出具学校政审意见,请按照第(二)部分的流程办理。 1.请团队负责人或指派专人下载填写《团队多人批量政审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附要求政审单位的通知和相关材料,提前3-5天发至学部党委邮箱psydw@bnu.edu.cn,并同时告知学部党委联系人(闫琰,58805765;曹昌健,58808189); 2.学部党委审核材料后,统一在学校政审系统中办理批量政审,学校各部门进行审查; 3.学校审查通过后,学部党委将审批通过的批件发送给团队负责人或相关联络人,由团队指派专人统一持审批通过的批件和需要盖章的材料,到学校相关部门加盖学校公章。 (二)如个人或团队中仅有一人需要政审 1.教职工本人登录“数字京师”——“办事大厅”,选择“教职工政审(个人)”进行填报; 2.填报系统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完整上传要求政审单位的通知和相关说明材料,便于学部党委进行审核; 3.提交后,学部党委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在系统里进行审批(如急需,可提交后联系学部党委加急审批); 4.学部党委审批通过后会上传学部党委签字盖章的审批意见材料,学校各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可联系相关部门加盖学校公章。 二、政审意见只需学部出具(加盖学部党委公章) 材料只需学部党委出具或盖章,可下载附件2中的政审意见模板填写打印(或将需盖章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部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0)进行审批盖章(认知国重的老师将材料先提交至英东楼424办公室初审后再提交至学部党委办公室)。 学部联系人: 闫琰(党委副书记),58805765,13426126293 曹昌健(学部党委),58808189,18612580927,后主楼1430 樊攀(认知国重),58802913,15101011620,英东楼424 心理学部党委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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