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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作者: 浏览量:【关闭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 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 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 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 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 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三、材料要求

  1. 填写《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其中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 电子照片2张。包括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自身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四、其他要求

  1. 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照校规校级严肃处理

  2. 请于9月11日(星期24:00前将《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及被推荐人照片打包发送至psyxgb@b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级XX班+大学生年度人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本科:孙老师010-58804595

研究生(非国重):刘老师010-58806563

研究生(国重):冯老师010-58805349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6

附件: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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