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作者: 浏览量:【关闭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十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三、材料要求

1.申请学生填写《第十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申请学生提交电子照片2张。包括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本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3.申请学生提交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四、其他要求

1.学部收到申请人材料后将进行初审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确定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不推荐。

2.申请学生918日(星期)12:00《第十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申请人照片及微视频打包发送psyxgb@sina.com,邮件标题注明:“心理学部+大学生年度人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13

附件:

附件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上一篇:【通知】心理学部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助管岗位招聘通知

下一篇:【通知】心理学部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及复试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