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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心理学部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10-05 作者: 浏览量:【关闭】 | |||||||||||||||||||||||||||||||
按照《onthegopto.com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onthegopto.com学生手册》(本科生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特别说明(2019级本科生除外): 因本科生公共英语考试成绩纳入本科生综合测评,但是考试安排在10月8日和9日进行,由于成绩还没有出来,请各单位先按照没有英语成绩的课程计算学业成绩,并先按照该成绩排名申报各类奖项,如果10月14日前成绩出来,则辛苦各单位重新加入英语成绩后进行排名,并重新审核各奖项。若10月14日(含)成绩没有出来,则按照原排名申报奖项,并不再接收修改。 一、参评对象 被我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我校学籍且已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奖学金 1.京师奖学金(针对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京师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0.5万/人·年;二等奖获奖比例为20%,奖金额度为0.3万/人·年;三等奖获奖比例为20%,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二)专项类奖学金 1.竞赛奖学金(针对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奖金额度分别为1万/人·年、0.3万/人·年和0.15万/人·年。 2.社会实践奖学金(针对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根据申报者事迹和所获奖项等级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3.京师风尚奖(针对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根据申报者具体事迹和贡献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4.学术奖学金(针对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根据学术刊物等级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金额度分别为1万/人·年、0.3万/人·年、0.15万/人·年、0.1万/人·年。 5.优秀公费师范生奖(针对2021级本科公费师范生) 按公费师范生人数的5%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三)荣誉称号类奖学金 1.京师先锋党员(针对正式党员) 按本科生、研究生正式党员人数的3%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2.三好学生(针对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的5%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3.优秀学生干部(针对2019、2020、2021级本科生) 面向班长(班委)、党支部书记(党支委)、宿舍长评选,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4.优秀班集体 优秀班集体分为一等和二等。二等优秀班集体根据各学部、院系本、硕、博班级总数的30%进行申报。一等优秀班集体由学校从二等优秀班集体中评选产生,本、研一等优秀班集体各10个。 二等优秀班集体奖金额度为0.15万/班级·年,一等优秀班集体奖金额度为0.3万/班级·年。 注:京师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京师风尚奖、学术奖学金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参评。 三、相关说明 (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说明 1.励耘计划本科生的京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两个奖项单独评审,由相关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关于荣誉京师奖学金的补充: 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若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2021-2022学年获得),则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各单位京师奖学金名额。 A.国家奖学金B.国家励志奖学金C.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D.华为奖学金 3.未通过新生入学校史校情及校规校纪测试的2021级本科生不得参评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二)其他说明 1.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其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2.本轮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只包含二等奖,一等奖需在本单位推荐的优秀班集体二等奖中公开评选产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统一组织评审(另行通知)。 3.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onthegopto.com,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4.京师先锋号党支部的评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根据2021-2022学年党支部工作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获奖支部(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1.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onthegopto.com学生手册》(本科生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工办。 2.各项个人奖励评比均应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在班主任以及各单位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的组织下,采取自下而上的“申请-上报-审批”的程序。 3.本科生个人或班级根据通知要求、综合考评结果和各类奖项评选办法填报奖学金系统(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3;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并导出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班级或学部提出书面申请。 四、材料报送要求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psyxgb@sina.com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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