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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党校】心理学院“心党员”学习成长营培训方案(暂行)
发布时间:2016-09-20 作者: 浏览量:【关闭

 为提高我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与思想修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心理学院分党委依托学院二级党校每学期组织举办一期“心党员”学习成长营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心党员”成长营)。

  一、培训对象

  心理学院全体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计划转正的预备党员、计划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训练营并顺利结业方可按期转正或进行发展。已转正的正式党员自愿报名参加。

  二、培训安排和学时认定

  培训时间:每年3月底、9月底各举办一期,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
  学时认定:参加“心党员”成长营并顺利结业,可获得15个学时(13个计划学时+2个结业奖励学时);如不能顺利结业,则按照参加活动的实际学时进行累计。


活动内容

计划学时

主题讲座1-2场

每场2学时

分组研讨和汇报1次

3学时

实践活动1次

4学时

结业论文1篇

2学时

合计

13学时


  三、培训说明

  成长营涉及的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1.签到制度:每次集体培训活动须进行签到,未签到者按缺勤处理,迟到早退亦视为缺勤。
  2.请假制度:学员因特殊事由可请假一次,请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心理学院党员活动请假表》,经所在党支部书记批准后,在每次培训开始4小时前交至心理学院分党委审批(后主楼1433),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课堂纪律:参训学员要做到会前认真准备,培训期间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学有所获。参加培训时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严禁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4.结业资格:参训学员完成规定培训环节并认真完成结业论文方可获得结业资格。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缺勤和结业论文有严重抄袭现象的,自动取消结业资格。
  参加成长营并顺利结业后,结业资格在本学段内长期有效。

  心理学院分党委联系人:曹昌健老师,58808189
  成长营负责人:明桦,18811478186,417912390@qq.com

  心理学院分党委
  2016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心理学院“心党员”学习成长营培训方案(暂行)2016.09
附件2:心理学院党员活动请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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